淸代 彈詞의 敍事的 性格과 劇的 性格

초록

最近研究者大部分同意历代中国戏剧艺术里面含有相当程度的叙事成分, 譬如元代北杂剧是通过诸宫调和滑稽戏的融合过程而形成的, 明清传奇里面也保存着副末开场和自报家门式的演出等等。 但对叙事表演即曲艺艺术里面含有的戏剧成分却没有充分的探讨。 本论文试图分析清代弹词的叙事和戏剧特征的存在或结合方式, 因为清代弹词一般被认为曲艺艺术中叙事和戏剧因素都存在的主要曲种之一。 清代弹词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特定作者--主要是女性--创作, 以读书的方式收容的“读书弹词”, 一种是师弟间传承, 以表演的方式传播/收容的“表演弹词”。 “读书弹词”文本的最大特色是叙事性, 它的事件提示方式是叙述者向读者直接“报告”事件, 显出典型的叙事特色。 与此相比, “表演弹词”文本基本上也是属于叙事文类, 但是具体事件提示方式上有强烈的戏剧成分。 具体说明如下:“表演弹词”的代表是苏州弹词, 它的发话方式主要有四种:散文报告(A), 韵文报告(a), 散文再现(B), 韵文再现(b)等, 从来的称呼分别为“表(表白)”, “表唱”, “白”, “唱”。 苏州弹词中长篇作品的基本结构是:以A或a开始和终结, 中间是B和b为主。 苏州弹词含有强烈的戏剧成分的事实告诉我们, 曲艺不能是纯叙事的表演艺术, 而是叙事和非叙事成分都存在的复合表演艺术。 由此看来, 我们应该对曲艺的现行定义积极提出异议, 努力再认识曲艺的新意义。

키워드

曲艺弹词读书弹词表演弹词叙事戏剧
제목
淸代 彈詞의 敍事的 性格과 劇的 性格
저자
이정재
DOI
10.21192/scll.60..200908.006
발행일
2009-08
저널명
중국문학
60
페이지
137 ~ 160